中新网贵州新闻5月31日电 (岳旺)记者31日从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获悉,《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该《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贵州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在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的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中,连续五年位居全国前三。《条例》的出台将近年来的改革成果以法规形式固化,让政务服务在法治化轨道下运行。

  《条例》分为总则、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程序、政务服务便利措施、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 附则八章六十条,对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编制标准,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区设置,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等做了明确规定。

  2020年3月,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司法厅会同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成立了《条例(草案)》立法起草小组,先后赴贵阳市、遵义市、水城县、瓮安县等市州区县实地调研,形成《条例(草案)》初稿。起草小组多次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条例(草案)》意见并反复修改完善,2020年11月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条例(草案)》;2020年11月10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正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草案);2021年5月28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条例》。

  《条例》的出台,将推动贵州政务服务更标准、更规范、更便利,实现高质量发展,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条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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