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6月2日电 题:贵州:筑牢关爱救助保护网 托起孩子心中的太阳

  作者 施绍根 张伟

  留守儿童比2015年减少62.1万人;机构养育、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1600元/人/月和1050元/人/月;贵州全省84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儿童服务功能实现全覆盖,贵州省村级儿童关爱服务阵地达7162个……

  这是“十三五”期间贵州关爱救助保护特殊未成年人工作的“成绩单”。一串串闪光的数字背后,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忠诚探索,是“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情怀担当。

  贵州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其纳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重要内容,省、市、县三级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救助保护体系,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省、市、县三级均成立了政府领导牵头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工作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围绕实现“四个全覆盖”,做到“四个确保”,贵州提出精准识别关爱对象、精准确定关爱内容、精准落实关爱责任、精准制定关爱措施的工作部署。印发实施《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部门制定的关爱保护、服务保障、康复救助等政策措施20余个,初步构建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的“四梁八柱”,基本实现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监测预警、监护保护、救助保障、关爱服务全覆盖。

  贵州还组织开展全省大排查,建立了记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生活、监护、健康、教育、户籍等内容的个人信息台账,实现了儿童“一人一档”和包保人实名制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扎实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

  以监护状况、生活状况、心理状况等为主要指标内容,贵州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建立橙、红、黄、绿风险评估等级,分类落实 “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帮扶责任人以及人身安全、生活、教育、医疗等关爱救助保护措施,逐步降低风险等级。

  贵州开发贯通省、市、县、乡、村信息系统,建立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数据信息库,年均走访对象500余万人次,实时动态掌握儿童及其家庭情况,及时、主动发现问题和困难;压实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七类人员强制报告责任,发现儿童遭受侵害或陷入困境等线索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贵州推动家庭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村寨、进企业,引导父母和其他监护人自觉强化监护意识,自觉依法履行监护责任,不断提高监护能力,全面压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实施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采取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等干预方式,解决留守儿童监护缺失问题,无人监护留守儿童和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留守儿童全部落实有效监护。大力劝导帮助有条件的留守儿童父母携带未成年子女外出共同生活。

  贵州全省市县儿童福利机构为0.2万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集中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推动儿童成长环境不断改善。2020年,将300余名无法联系到父母和监护人的儿童在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进行临时监护照料。

  按照“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等”进行无户口人员分类,贵州为无户口儿童办理了户籍登记。此外,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加大依法打击力度。

  通过整合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儿童福利、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慈善关爱等政策资源,贵州形成政策互补联动,及时妥善解决儿童“两不愁三保障”问题,2020年,为留守儿童提供生活、教育、医疗、住房救助、临时救助46.8万人次。

  贵州还连续三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2020年全省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分别提高至1600元/人/月、1050元/人/月。1.6万名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通过深入实施“雁归兴贵”“千企万人”“全民创业行动”“双百”等计划、工程,贵州积极引导和鼓励留守儿童父母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帮助其提升创业就业能力、强化创业就业扶持、落实减税降费和兜底救助等政策,促进5.66万名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返乡就业创业。

  贵州全面落实“控辍保学”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双线”责任制、“七长”负责制及劝返复学责任制落实力度,帮助6224名失学辍学儿童返校复学,全省“控辍保学”工作实现动态清零。深入实施“四在学校·幸福校园”项目,建成农村寄宿制中小学3000余所,学生宿舍400余万平方米、学生食堂1.49万个。2020年,各地完成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527所,挂牌督战的96所安置点配套学校秋季学期全部投入使用,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教育设施全覆盖。

  通过学校亲情聊天室、“儿童之家”、社区“四点半课堂”等平台载体,贵州定期组织留守儿童与外出务工父母视频或电话交流,增进亲情,做到留守儿童父母“人在外、爱回家”。寄宿制学校全部配备心理辅导室,面向儿童开展心理辅导。

  “十三五”期间,贵州新建13个儿童福利机构,床位总数达8650张;新建5个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床位总数达5000张。贵州全省84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儿童服务功能实现全覆盖,全省村级儿童关爱服务阵地达7162个。

  2018年至2020年,贵州全省慈善组织累计实施“善行贵州·益童乐园”等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慈善公益项目360个,资金达6.64亿元,惠及未成年人868.5万人(次)。打造“温暖贵州·大手牵小手”关爱服务品牌,累计开展儿童关爱活动17次。全省直接从事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51家。2015年以来,累计统筹资金3932万元,启动实施“三区计划”“牵手计划”“社工黔行”和部省支持重点项目、示范项目196个。全省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134家,主要提供儿童公益、儿童服务、儿童心理服务、留守儿童关爱、困境儿童关爱、特殊儿童康复训练等服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高质量做好四类特殊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贵州制订了四类特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明确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家庭尽责、部门协同、全民关爱原则,到2025年建立健全四类特殊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政策,健全监测发现、监护保护、救助保障、关爱服务机制,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儿童之家等关爱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专业化、职业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基本建立。按照计划,贵州未来五年实施“三大工程”,将以四类特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落地见效为抓手,全力关爱救助保护特殊儿童,共同筑造“儿童梦”,助力伟大复兴“中国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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