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11月9日电 (记者 张伟)记者9日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委政法委、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逐步能致富,顺利实现社会融入,保障安置社区和谐稳定。

  《实施意见》指出,要深刻认识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领会社区治理在后续扶持“五个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扛起重大政治责任,系统梳理总结工作推进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全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发展要求,持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政策支持和工作力度,确保政策不松劲、力量不减弱、工作不断档,努力把安置社区建设成为搬迁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新家园,确保搬迁群众到2025年在安置社区稳定融入,实现可持续发展,到2035年完全融入。

  《实施意见》强调,要持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政策支持和工作力度。一是优化设置基本管理单元。各地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结合安置点人口规模和当地实际,科学合理调整设置街道、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等基本管理单元,规范设立管理服务机构,合理配置人员编制。二是健全社区组织体系。要加快健全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安置社区组织体系。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可将安置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与全省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同步进行。注重把迁出地原村“两委”班子成员、年轻优秀党员、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等推选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居民小组负责人。配强安置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在有条件的地方,稳妥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肩挑”。三是完善社区治理制度机制。加快推进党组织领导的安置社区自治、法治、德治方面的机制建设;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抓紧制定完善安置社区党组织议事规则、居民自治章程和“两委”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安置区党组织领导的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居民协商议事等会议制度;推进民主决策制度;落实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社区协商事项清单制度;健全奖惩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和预防化解机制;深化网格化管理与村民小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同配合机制,协调推进“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和“党小组+网格员+十联户”,不断夯实社区治理根基。四是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根据“五个体系”建设的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完善以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和功能,统筹安排基层组织办公场所,提升综合服务设施使用效益,全面推进“一站式”服务,简化政务服务办事流程,做好迁出地和迁入地工作衔接,确保搬迁群众就近方便办事,能够享有与迁入地群众同等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五是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强化社区为民服务功能,扩大社区便民服务供给,强化社区安民服务保障。六是促进搬迁群众融入社区。实现心理融入。利用安置社区现有场地设施积极拓展文化、体育、科普服务功能,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体育和科普等活动,促进搬迁群众社会交往和互动,增强社区归属感和身份认同感;支持引导动员社会组织、慈善力量、社工人才和志愿者在安置社区组织实施扶弱助残、助学助医、扶老助孤、心理疏导等公益服务,帮助解决搬迁群众实际困难,促进社区融入。实现文化融入。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道德讲堂、移民夜校等平台,持续开展感恩教育、市民教育和法治教育,教育引导搬迁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搬迁群众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社区秩序和安定团结;结合“文明家庭”创建,大力开展公民基本道德规划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宣传教育,弘扬孝老爱亲、守望相助、自强诚信、崇德向善等优秀中华传统美德;结合中华传统节日、少数民族特色节日等节庆活动广泛开展文体活动,促进搬迁群众互动交往和情感交流。实现生活融入。加强婚丧俗改革,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搬迁群众移风易俗,对婚丧事新办简办、勤俭节约,营造良好社会风气。有条件的安置社区附近可流转一定面积的农业生产用地,划块提供给有需求的搬迁群众建设便民微田园,解决他们日常所需的同时,缓解他们故土难舍、农活难忘、农具难放的情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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