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6月23日电 (记者 张伟)记者23日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至2021年,贵州全省检察机关批捕毒品犯罪案件11562人,起诉14174人,批捕起诉的毒品犯罪案件质量逐年提升,案件数在贵州全省刑事案件数中的占比逐年下降,毒品犯罪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涛会上表示,近年来,贵州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贵州省检察机关注重对共同犯罪和关联犯罪的审查,2018年至2021年,贵州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立案134件,在审查逮捕中追捕犯罪嫌疑人338人,在审查起诉中追诉犯罪嫌疑人324人,追诉遗漏罪行348人。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与贵州省公安厅建立提前介入刑事案件侦查工作机制,要求检察机关一般应在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缴获毒品后提前介入毒品案件;积极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升办案质效。2018年以来,贵州全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毒品案件2441件,对侦查取证进行引导,形成诉侦办案合力。

  贵州省检察机关还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适用罪名和程序上并未加以限制,全面适用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贵州全省检察机关在总体从严基础上,注重对毒品犯罪嫌疑人教育转化和区别对待,瓦解犯罪,减少社会对抗。2018年10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贵州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毒品案件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率达57.99%,较好发挥了制度的价值作用。

  结合贵州省外流贩毒大省实际,贵州检察机关全力配合“两打两控”、“净边”“禁毒大扫除”等专项行动,严惩源头性毒品犯罪,有效遏制毒品犯罪在贵州地区的滋生蔓延,确保“清源断流”成效。2018年以来,贵州全省检察机关批捕、起诉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案件数持续三年呈下降态势。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寄递类毒品案件呈大幅上升趋势。为着力遏制寄递毒品犯罪势头,贵州全省检察机关加大了对寄递类毒品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和自行补充侦查力度,依法严惩利用寄递渠道实施毒品贩运活动,并针对寄递毒品案件暴露的寄递行业问题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助推禁毒管控治理。

  强化新类型毒品犯罪惩治方面,贵州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审慎把握新类型毒品案件事实认定、性质研判和法律适用,确保打准打实。如罗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后,查明行为人无毒品犯罪故意,应认定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依法起诉的同时,针对相关多个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有效促进社会溯源治理。    

  贵州省检察机关注重追缴涉毒资产和打击涉毒洗钱犯罪。2018年以来,贵州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查处涉毒资产共计737.49万元;办理涉毒洗钱犯罪案件30件。贵州全省检察机关起诉的涉毒洗钱犯罪案件呈逐年递增趋势,其中2021年是2018年的3倍。《刑法修正案十一》公布后,贵州全省检察机关起诉涉毒自洗钱犯罪8件10人,实现打击涉毒自洗钱犯罪的零突破。

  贵州省检察机关还通过“建立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检察人员素质能力”“扎实开展调研,积极参与省域禁毒规范制定”,提升毒品检察治理能力。

  通过利用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依托检察资源,积极开展日常禁毒法制宣传;以检察建议为抓手,助推完善禁毒治理体系等,贵州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

  马涛说,毒品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2022年是贵州省禁毒大扫除专项行动的收官之年,贵州全省检察机关将积极参与禁毒治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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