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2月3日电 (张伟 陈建宇)2023年春运,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式调整为“乙类乙管”后的第一场春运,随着返乡客流的“井喷式”增长,部分烟民因烟瘾难耐在动车上吸烟被铁路警方处罚的案件也相应增加。

  贵阳铁路公安处值乘乘警巡视车厢。

  1月7日,春运首日,42岁的旅客达某乘坐广元至广州南D1851次列车回家。当列车运行到璧山至重庆西区间时,达某在听到禁烟安全宣传广播、看到禁烟标识后,明知动车上不能吸烟的情况下,仍然怀着侥幸心理躲到11号车厢1号位厕所内吸烟,造成列车由130km/h降速至88km/h,被列车乘警当场查获,随后移交贵阳东车站派出所处理。经查证,达某因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铁路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处罚。

  1月27日,33岁的旅客曹某乘坐深圳北开往贵阳北的G2930次列车,当列车运行到佛山至桂林西区间时,同样因烟瘾难耐躲进2、3号车厢之间厕所吸烟,被贵阳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值乘民警查获,随后按规定移交桂林西车站派出所查证处罚。

  1月30日,55岁的旅客严某乘坐上海虹桥至昆明南G1375次列车,当列车运行到娄底南至溆浦南站区间时,躲进4号车厢厕所内吸烟,被列车乘警当场查获并移交贵阳北车站派出所处理。经查证,因严某行为尚未触发烟雾报警,未导致列车降速,最终铁路警方以涉嫌危害铁路安全,依法给予严某行政罚款500元处罚。

  2月2日,29岁的旅客袁某乘坐成都东开往重庆西的C6007次列车,当列车运行到资阳北至隆昌北区间时,在3号车厢连接处吸烟,被贵阳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值乘民警查获,随后按规定移交重庆西车站派出所查证处罚。

  据了解,自1月7日春运启动以来,贵阳铁路公安处先后查获34起动车吸烟类案件,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4人,行政罚款17人,移交外局3人。这些违法人员多数是准备回家过年或是外出务工的“老烟民”,由于旅途时间较长、烟瘾难耐,在明知动车上严禁吸烟的情况下,任然心存侥幸躲进车厢厕所吸烟,引发列车烟雾报警,甚至造成列车降速,扰乱了铁路正常运输秩序,最终受到法律处罚。

  在此,铁路警方郑重提示广大旅客,高铁动车组全列禁止吸烟,列车车厢和卫生间内均安装有烟雾报警装置,吸烟会触发报警危及行车安全,造成列车降速运行或者紧急停车,请不要在列车任何部位吸烟,违者铁路公安机关将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程度依法给予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或行政拘留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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