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12月9日电(李锦明 代胜强)在清镇市红枫湖畔,有中国首个环保法庭——清镇市环境保护法庭。这个法庭不仅拉开了贵州乃至全国环境司法实践的序幕,而且十多年来,它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总结,不断完善审判工作体制机制,为守护贵阳的青山绿水筑起了一道牢固的司法防线。

  12月3日,清镇市环保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这起案件由修文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涉及6名被告人。对于清镇市环保法庭来说,审理这样的案件已成为工作常态。

  “今年1-11月,清镇市环保法庭总共受理了涉及贵阳市范围内的环境资源案件486件案件,审结372件。”清镇市环境保护法庭庭长罗光黔介绍,该法庭审理案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清镇集中审判,另外一种是到贵阳市其他区(县)的案发地巡回审判。巡回审判在体现环境司法便民利民的同时,也可以让当地的村民通过观看、旁听庭审,增强自身环境保护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据介绍,2007年,贵阳市的三大饮用水源之一——红枫湖,正因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水体污染日趋严重,红枫湖水质下降到V类、劣V类,危及群众身体健康,环境污染治理亟需重拳出击。直面问题,贵阳市开始向法律层面寻求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清镇环境保护法庭应运而生。

  “这个法庭的设置它非常具有前瞻性,它把贵阳市十个区县市所有涉及到生态境资源的案件全部集中在清镇环保法庭来审理,所以说它是一个跨区域的审判模式。”罗光黔说,环保法庭三审合一的模式,把涉及到生态环境的所有刑事、民事、行政甚至是执行案件,都归属在内。

清镇市红枫湖

  清镇市红枫湖

  清镇环境保护法庭成立后,创新推出环境保护审判的一系列新举措,先后成功受理审结了贵州省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全国首例环境信息公开案、全国首例个人作为原告的公益诉讼案等多个典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直接推动了国内环境公益诉讼立法的进程。清镇环保法庭的设置模式和审理方式,作为贵州环境司法的有益经验得以在全国推广。

  围绕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审判程序、司法执行等内容,清镇环境保护法庭相继制定了多个涉及环保审判的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开创并健全了环保案件执行回访制度、第三方监督机制、证据保全制度、专家证言采信制度等一系列具有鲜明环保审判特点的环保法庭工作制度,丰富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贵州经验”,为贵州省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和生态文明立法提供了有益的实践经验。

  用法律武器保护青山绿水,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清镇环境保护法庭成立以来,已受理各类环保案件3000多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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