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1月10日电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公安局日前帮助19名工人追回18万余元工资。

  2022年4月21日,施秉县公安局接到施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交案件称:马号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工程包工头何某在承包工程期间,故意拖欠19名工人工资共计18万余元。

  经审查,何某无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执法,以不出面,不接电话的方式逃避支付工人工资,符合立案条件。立案后,民警于2023年1月2日将何某抓获。经讯问,何某对拖欠工人工资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通过民警多方努力工作,最终将被拖欠的工人工资全部追回。

  警方提示,依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任何有支付能力却拒不支付、逃匿躲避支付的行为都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广大企业主、个人切莫以身试法。务工人员如遇工资被拖欠,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依法依规、理性表达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警方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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