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是为了人民——从宽阔水的实践看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修订
2026年3月15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正式施行。这次修订融入了民生改善与保护的统一目标。在新《条例》实施前夕,记者走进贵州宽阔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这片喀斯特山林里的实践故事,正是新《条例》修订最生动的注脚。

宽阔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景色。
区外与区内
是差距,也是改变的必然
在绥阳县宽阔镇红河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界“线”把村庄隔出了两片截然不同的天地。
“线”的这一边处于自然保护区范围之外——
红河村红岩组交通便利,一路上都是平整宽阔的通村硬化公路。这里民宿产业成熟,随处可见三四层高的小楼房,黔北民居清新雅致,内部干净设施齐全,房前还有花园、凉亭。赵恒经营的聚闲山庄,每年要接待上百名川渝避暑游客,每到夏天小院里欢声笑语不断。退休老支书熊洪远开设了老村长农庄,两个儿子跟他一起干,接待床位超过了100张。红河村党总支书记王国权笑着说:“在这里,见到男人就喊老板,见到女人就喊老板娘,因为每家年纯收入都是20多万元。”
“线”的另一边处于自然保护区范围之内——
从村委会沿着路往处于核心区的乐元组开去,道路越来越窄、弯道越来越急。“这样的路再陡至少也是硬化了的,我们核心区还有很多村组只有泥巴路,车都进不去。”宽阔水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杨昌乾说。落差不只体现在道路上。进入保护区后只能看见老旧的木屋瓦房和土泥巴院坝。住在核心区的杨安文不仅要种植中药材、水果和蔬菜,还要靠木匠的手艺在周边村寨打零工,“没办法,样样都做一点收入就更多一点。”
这条“线”,隔出了红河村“区外”与“区内”的发展鸿沟。“区外”繁荣活跃,年轻人畅谈产业发展,对未来充满期待;“区内”冷清凋敝,留守老人最迫切的愿望是把家门口的路修好,方便孩子回家。这样的发展鸿沟当中,有历史遗留的问题,也有政策错位的原因。
居住在宽阔水保护区范围内的群众共2449户9605人,其中核心区有342户1313人,早在保护区设立之前,这些群众就世代居住在这里,受喀斯特地形限制和搬迁成本约束,他们又搬不出去。此外,我国制定《条例》时,正处于生态抢救性保护阶段,核心矛盾是人类活动过度破坏生态,因此制度体现了“限制、禁止、处罚”的核心。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保护区居民生态意识大幅提升,伐木、打猎等破坏活动基本消失,不少原住居民参与巡山护林,成为生态保护的核心力量。原《条例》不再适配新的社会环境,“核心区禁止人为活动、缓冲区仅允许科研观测”的刚性管控,限制了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和产业发展,反而成为发展障碍。

红河村林下毛慈菇种植基地。
法理与人情
是矛盾,更是努力的方向
2025年,宽阔水保护区硬化了两条路面危险、隐患重重的通村路,一条是红河村茅草坪至底水前明组的道路,长4242米;另一条是九龙村后河六七组道路,长6780米。
这10余公里的路,饱含着核心区群众多年的期盼——
红河村底水4个村民组共103户453人、九龙村后河4个组共138户501人,均在宽阔水保护区划为核心区前便世代居住于此。20年前群众自发修的进山泥路始终未硬化,常年被洪水冲击多处毁坏,既阻碍生产、制约发展,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多年来已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多人因车祸伤残,小型事故更是频发。
要消除通行的安全隐患,是核心区群众最迫切的诉求。“我们晓得这里是保护区,要保护生态。所以我们不要求修多好多宽,只要把原来的泥巴路硬化就行了,防止摔跟斗。这样屋头的老人生疮害病,我们不用背起走几个小时,能快点送去看。”杨安文感叹道。
这10余公里的路,凝聚着各级部门解决问题的智慧——
一边是明文限定的法理,一边是群众现实的期盼。夹在矛盾之中的宽阔水保护区管理局没有选择死守规则,他们尝试着在原《条例》的框架下探索出一条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相得益彰的路径。
2024年,红河村、九龙村村委会向宽阔镇政府提交道路安全隐患整治的申请,称年久失修的进山泥路已造成多起伤亡事故,既阻碍群众生产生活,也影响森林防火和应急救援;同时特别说明区内群众多年未发生破坏生态行为,本身就是生态保护参与者,区内黑叶猴、白鹇等保护动物种群数量逐年增长。收到申请后,宽阔镇政府向绥阳县安委办上报请示,提请通过原路面硬化、加装护栏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绥阳县应急管理局随后向保护区管理局发函,要求按先急后缓原则处置隐患,保障群众安全及应急需求。保护区管理局一边向省林业局报告,一边组织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确认原路基硬化无新增占地、对生态影响极低后按程序上报并获得批复。2025年,两条合计11公里的林区道路完成了安全隐患处置。
“路修复好了之后,老百姓高兴惨了,特意打电话给我们表示感谢。今年春节,回来过年的人也多了,那几个组很久没有这么热闹了。我觉得这是我们工作的价值,也是还要努力的方向。”保护区管理局社区发展与旅游管理科副科长刘云的触动很深。
这10余公里的路,承载着推动制度变革的基层实践——
宽阔水保护区这两条路的改造,恰恰戳中了原《条例》的核心痛点:当原住居民已成为生态保护主体,刚性管控激化了矛盾,也反映出自然保护区普遍存在的法理与人情、规则与现实的碰撞,推动了顶层设计的优化调整。
保护与发展
是因果,更是相互的支撑
在宽阔水的采访中,“保护好林就能换钱,保护好鸟就能增收”是当地群众最朴素的共识,这里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从来不是对立关系,而是互相支撑、互为因果的有机整体。
依托保护区独特森林资源,宽阔镇探索出“五倍子+林下经济”产业模式。全镇现有3万亩盐肤木林,建成20公里生态林下经济产业示范带,既是生态修复载体,也是群众增收的“绿色银行”。盐肤木花可养蜂产蜜,树叶可挂袋生产五倍子,林下可套种黄精、天麻等中药材,亩均年利润可达1.1万元。红河村村民王红种植50亩盐肤木,钻研出小叶褶藓蚜虫寄生率最高的技术,掌握蚜虫羽化温湿度规律,2025年他家五倍子亩产达703.5斤,为全村最高,年收入突破8万元。“目前红河村五倍子产业年产值超200万元,带动600余户农户增收,实现了从‘砍树吃山’到‘种树养山’的转变。”王国权说。
作为国际重要鸟区、贵州观鸟胜地,宽阔水“三金”(翠金鹃、金色鸦雀、金胸雀鹛)久负盛名,“观鸟经济”在茅垭镇兴起。和平村村民李健每年当观鸟向导、提供食宿服务,三四个月收入就达10多万元,他带客严格要求爱鸟护环境,还主动研究鸟类食性,在不打扰鸟类栖息的前提下吸引鸟儿觅食。2025年宽阔水保护区第二届生态观鸟活动举办,观鸟爱好者为保护区拍到12种新增鸟类记录。“鸟友帮我们进一步完善了保护区鸟类名录数据库,更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策略制定、珍稀鸟类栖息地优化提供了科学支撑。”杨昌乾说。
这种“生态越好、产业越旺、收入越高”的正向循环,让群众的保护意愿从“要我保护”变成了“我要保护”。2020年以来,宽阔水保护区发现的生物物种从4279种增加到4584种,新增发现了22个动物新种、3个植物新种,保护成效逐年提升。
新《条例》将这种基层探索上升为法定制度,从根本上打通了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的通道。明确“社区共管”机制,吸收当地居民参与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和监督,居民不再是“被管理者”,而是保护的主体;一般控制区允许开展符合规划的生态旅游、自然教育、林下种植等产业,居民可以优先参与经营、共享收益;建立生态补偿动态调整机制,将保护区管理、民生扶持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王伟表示,此次修订最显著的变化就是从“一刀切”禁止转向科学灵活管理,“我们在全国200多处保护区的调研发现,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保护成效也更好,只有让居民从保护中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保护成果才能长久巩固”。

宽阔水保护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场景。
人与自然
不是对立,更不可分割
宽阔水的故事,是我国自然保护区事业发展的缩影,它清晰地点明了一个事实:人本身就是自然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生态最终是为了人的发展。此次《条例》修订,正是跳出“为保护而保护”的传统思维,重新定位人与生态的关系。不再追求绝对的“无人区”,而是寻找人类活动与生态承载力的平衡点;不再把居民视为保护的对立面,而是让居民成为生态保护的参与者、受益者、决策者。最终实现“生态越好、居民越富、保护动力越强”的良性循环,这正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正如宽阔水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兰洪波所说:“我们要借着《条例》实施的东风,让更多群众吃上‘生态饭’,让这片山林既能护得住,也能养得起人。”下一步,宽阔水保护区将抓好新《条例》的学习贯彻,在保护的基础上,不断改善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引导支持社区大力发展林下经济、自然教育等生态产业,实现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得益彰。(方春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