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3月20日电 (记者 张伟)为贯彻落实科技、人才工作部署,畅通高校、科研院所博士人才与中小企业和相关单位交流渠道,引导高层次科技人才及创新资源下沉产业一线,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和博士人才成长,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贵州省科协、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贵州省工商联、贵州省民营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中心制定的《贵州省博士创新站建设工作方案》《贵州省博士创新站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决定启动并开展贵州省博士创新站建设申报认定工作。

  记者20日从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获悉上述消息。

  贵州省博士创新站以博士及其团队为建站主体,贵州省内中小微企业,尤其是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数据知识产权领军企业为建站单位,集聚博士资源服务地方发展的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非企业单位也可申报,优先支持已与博士及其团队有良好合作基础的企事业单位申报。

  本次申报条件包括:建站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贵州省内注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研发设备、研发场地、研发人员等基础条件,能够为博士及其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相关技术人才提供实践平台,保障合作项目的资金投入。建站博士及其团队与建站单位应无人事隶属关系,博士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扎实的相关产业(行业)领域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及工作责任心;申请建站时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业绩成果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博士创新站按照“五个一”的标准建设,即至少一位博士领衔,承担一个研发项目或就科技服务、管理咨询等方面达成合作,组建一支创新服务团队,实践培养一批技术人才,服务一家企业。建站博士及其团队与建站单位签订博士创新站共建协议和科技项目合作协议(合同),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合作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导向,合作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目标、科研成果归属和收益分配及违约责任等。每名博士领衔的博士创新站原则上不超过1家,博士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

  博士及其团队和建站单位共同申报,并通过市(州)科协、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工商联,省内有关高校(科协)、企事业单位(科协),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省级商会及省工商联民营企业执委单位,贵州科学城服务中心,贵阳大数据科创城管委会,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会等其中1家单位推荐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本次申报工作将通过自愿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研究确定、开展命名的流程进行。官方提示,有“在认定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依法确认为侵权行为的”“建站主体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严重环境污染事故受到行政、刑事处理的”“其他不符合贵州省博士创新站认定要求的”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5日18时前。申报单位需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提交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不规范的,不予受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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