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发布十大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中新网贵州新闻8月8日电 (记者 张伟)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十大司法救助典型案,旨在让民众更加真切地感受到法院司法温暖,让社会更加了解、关心和支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也为了更好地指导贵州全省法院进一步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维护民众合法权益的有力的制度保障。
近年来,贵州全省法院认真落实相关部署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应救尽救”“弱有所扶”和“把好事办好”的工作理念,用足用好司法救助政策,用心用情解决民众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把党和国家的温暖送到困难民众手中。
贵州省高级人民从全省法院2023年以来办结的800余件司法救助案件中,精心筛选出十大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发布。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案件类型涵盖广泛”“体现了对特殊主体的特殊关爱”“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救助协作措施”等特点。
对外发布的案例中,既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刑事和道路交通事故、追索抚养费等民事这些常见的救助案件类型,如案例“钱某某等人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受害人司法救助案”“徐某某申请追索抚养费纠纷受害人司法救助案”“杨某某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也有因见义勇为遭受损害、被精神病人加害受损寻求司法救助等新类型的案件,如案例“汪某某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罗某等人申请司法救助案”,充分体现了司法救助工作“扶危济困”的民生情怀。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救助对象涉及困难妇女、幼龄儿童、在校学生、贫困老人、残疾群体、退役军人等涉困当事人,彰显了党和国家情系民生的人文关怀,如案例“覃某某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吴某乙申请生命权纠纷受害人司法救助案”“谌某某申请劳务合同纠纷受害人司法救助案”等。
本次发布的案例中,既体现了“扶危济困”“尊老爱幼”以及“少有所育,老有所养”等传统美德,如案例“徐某某申请追索抚养费纠纷受害人司法救助案”“杨某某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也有大力弘扬“法不能向不法低头”“见义勇为”等符合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的案件类型,如案例“汪某某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本次发布的案例中,既有高级、中级法院联动救助被精神病人加害遭受特别巨大损失的救助对象给予精准救助的案例,如案例“罗某等人申请司法救助案”,又有人民法院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协调社会福利机构代表遭受家庭暴力虐待的低龄儿童申请救助的案例,如案例“某县社会福利院申请刑事被害人子女司法救助案”,还有救助金额不限于被救助人申请的金额以实现有效救助的案例,如案例“张某某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更有针对被救助人亲属不适合保管救助金的情况,人民法院创新救助金监管使用方式,积极协调学校、民政、社区等部门监管救助金,分时、分批、定额发放救助金,最大限度保障年幼的被救助人的权益,实现了“当下救”与“长久助”的有机统一,如案例“覃某某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发布的案例中,彰显了党和国家对困难民众的民生关怀,体现了国家司法救助“救急救难”“扶危济困”的制度功能。贵州全省法院将以此次案例发布为契机,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情系民生,进一步增强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的责任心、使命感,用心用情开展好司法救助工作,传递更多的司法温度,努力让困难民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彰显党和国家的民生关怀。(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