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 重点排污单位全覆盖
中新网贵州新闻12月5日电(周燕玲)记者5日从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截至目前,累计在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建设智能监控设备1396套,包括智能监控仪1396台、智慧门禁1359套、摄像头2519个、铺设有线传输网络1300余条,同时安装监控设备公示标识牌1500个,重点排污单位基本实现全覆盖。

近年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积极建立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要手段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破解排污单位监测设备难监管、弄虚作假手段多、基层监管压力大等难题,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按照《贵州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方案》中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建设、管理、应用的总体目标,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出台《贵州省重点监管排污单位监控设备暂行管理办法》《贵州省固定污染源现场端监控设备运维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文件,探索源头预防、监管前移,由生态环境部门在重点排污单位组织安装建设和运维管理监控设备。逐步形成排污单位对上传的自动监测数据负责,生态环境部门对监控设备采集相关信息后形成的监控数据负责的监管模式。
此外,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编制污染源自动监控非现场监管相关技术指南,指导基层执法人员利用监控设备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管。在贵州重点管理排污单位推行自动监测设备运维台账电子化管理,把以前使用易篡改、难操作的纸质台账改为难篡改易操作的电子台账。开展“污染源非现场执法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整合监控设备采集到的信息及电子运维台账记录,结合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等行为典型特征,形成61条经验组成的模型,经过平台进行综合分析和审核后直接将违法线索及部分非现场固定的证据推送至执法人员。
2023年以来,通过“污染源非现场执法监管信息平台”推送排污单位超标报警核实处置信息1.7万余条,自动监测数据异常信息5.3万余条。结合日常工作,为赤水河流域检查、市州交叉检查等专项检查提供非现场线索3000余条,省本级利用监控平台开展非现场筛查审核监控数据日均值超标企业794家(次),移交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污染物超标排放执法任务212条,检查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或者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80件,立案查处17件,处罚金额共计170.1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