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7月29日电 (记者 张伟)记者29日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区划地名领域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深化部门合作,切实做好区划地名领域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一步加强贵州全省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建立区划地名文物保护体系。

  《通知》指出,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协同加强区划地名文物普查,是推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举措。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文旅部门要充分认识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协同加强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意义,将区划地名文物普查纳入当地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专项摸排工作,进一步强化文物保护意识,严格执行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文物普查有关规定,切实摸清全省区划地名领域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底数。

  《通知》强调,要强化协同,合力做好线索清单梳理。民政部门要全面梳理排查体现行政区划和地名由来、沿革、传承的古建筑、古衙署、古民居、古碑牌、古石刻、古界桩、近现代重要史迹与代表性建筑等线索,形成文物资源线索清单。文旅部门要对文物资源线索清单,逐一开展实地调查,对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通过普查依法认定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纳入文物保护体系。

  《通知》要求,要通力协作,推动区划地名文物保护实体化。在数据方面共建共享,共同建立本地区行政区划和地名文物名录,进一步推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实体化、科学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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