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公安:用心用情让群众“烦心事”变成“顺心事”
土地权属争议、农作物无故损毁、亲属间财产分配纠纷……这些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实则是牵动群众切身利益的“心头事”,更关乎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贵州省黔东南公安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矛盾化解在基层”的工作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创新调解方式、整合多方力量,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源头,用“真心”“耐心”“细心”为群众解开“矛盾结”、系好“和谐扣”。
施秉:田间黄豆遭损毁民警溯源促赔偿
“警察同志,我家种植的黄豆被人故意损毁,预估经济损失达1000余元,请你们来处理一下。”近日,施秉县公安局白垛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邢女士的报警电话。
抵达现场后,民警发现邢女士的黄豆地位于偏僻山坡,既无监控覆盖,也无目击证人,加之近期雨水频繁冲刷,现场未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物证与痕迹,调查工作一度陷入停滞。“不能让群众白白受损失。”民警迅速调整思路,决定从“人际关系”入手,对黄豆地周边村民展开地毯式走访。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轮沟通,民警了解到同村村民宋某与邢女士此前曾因涉案耕地的归属问题发生过争执,宋某具有较大嫌疑。随后,民警依法前往宋某家中进行询问,起初宋某百般辩解,但在民警耐心的法律宣讲和政策引导下,最终如实供述了因耕地纠纷故意损毁邢女士黄豆的违法行为,并主动提供了相关佐证。
考虑到双方系同村邻居,强行处罚可能加剧矛盾,民警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启动调解程序。调解中,民警一方面指出宋某行为的违法性,明确其需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珍惜邻里情分。最终,宋某当场向邢女士道歉,并支付了赔偿款,邢女士的经济损失全额挽回,一场可能激化的邻里矛盾就此平息。
剑河:土地使用权起争执多方联动促和解
8月27日,剑河县公安局磻溪派出所接到群众文某报警电话,称自家宅基地被邻居占用,双方产生矛盾纠纷,民警迅速抵达现场开展调解工作。
民警第一时间安抚双方情绪,并联合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村“两委”成员展开调查。经了解,文某与杨某系邻居,两家门前有一块空置宅基地,多年来双方均认为自己对该地块享有使用权。此次文某计划在空地上搭建牛棚,杨某以“地块归自己所有”为由坚决反对,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甚至险些发生肢体冲突。
了解事情原委后,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磻溪派出所民警、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以及村“两委”成员一同对争议地块进行测量,并于27日下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民警认真听取双方诉求,现场开展法治宣讲,以案说法,循循善诱,从邻里关系、人情世故、村规民约等多角度对双方进行劝解。
最终,在民警、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以及村“两委”成员的共同见证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认同派出所民警对争议地块的划清界定;文某拆除争议牛棚,在空地另一区域重新搭建;与杨某家相邻的另一半空地使用权明确为杨某所有。至此,这起邻里间土地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天柱:兄弟之间起纠纷联合调解续亲情
近日,天柱县公安局石洞镇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天柱县石洞镇村民纪某英与兄长纪某柱因老杉木归属及售卖收益分配问题产生纠纷。
经初步了解,纪某英称家中老人去世后留下5根老杉木,属兄弟二人共有财产,此前已共同砍伐3根,剩余2根未处理。2025年8月初,纪某柱单独将其中一根老杉木出售,获得两千余元收益,他认为这笔钱应按共有财产原则平均分割。但纪某柱却提出不同说法:“老人留下的杉木早就砍完了,这次卖的是我自己在自留山上种的,跟他没关系,凭什么分给他?”
由于兄弟二人各执一词,分歧较大,为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石洞镇派出所主动牵头,联合镇平安办、东岭村村委会组成专项调解小组,多次组织兄弟二人进行沟通。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一方面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梳理矛盾焦点,另一方面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农村风俗习惯,向二人详细解读财产归属及分配的相关原则,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看待纠纷。
“都是一家人,哪能因为这点钱伤了情分。”经过调解小组多轮耐心疏导,兄弟二人终于解开了心结,达成一致意见:确认此次出售的老杉木属家庭共有财产,售卖收益由兄弟二人平均分配。至此,一场持续多日的家庭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