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12月11日电 (记者 张伟)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1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覃某等58人申请执行贵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系列执行案等5件涉民生执行案件典型案例,旨在向社会展现执行工作司法为民的实践成果。

  在覃某等58人申请执行贵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系列执行案中,被执行人车秘公司系一家为全市停车场提供智慧停车收费及配套系统的科技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停车业务大幅锐减,公司经营陷入困境,2023年至2024年间先后引发58起员工离职劳动仲裁案件。为快速妥善解决群体性劳动欠薪这一民生问题,观山湖法院采取“繁简分流”,将该系列案件迅速移送至快执中心集中办理。执行法院通过类案统筹集约办理,协同深挖线索,最后促成小额工资全额清偿,大额工资分期履行,累计欠薪316万余元,已实际支付175万余元。针对涉企欠薪群体案件,执行法院创新采用类案集约办理与执警联动机制,深挖关联公司转移经营收入线索,精准甄别企业再生潜力。在依法强制执行时坚持善意文明理念,查实企业存在经营回暖趋势,依托分期履行方案及多方担保机制,促使关联方为债务提供征信,引导当事人达成阶段性和解协议,既确保劳动者工资权益逐步兑现,又为企业纾困重生创造空间。

  在李某与陈某投资纠纷执行案中,陈某需返还李某投资款4.8万元。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需抚养三名上小学的子女,家庭经济状况窘迫,案件推进陷入停滞。执行法院多次组织双方协助,达成陈某就业后分期偿还的和解协议,执行法院依法第一时间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协助陈某顺利出境就业。目前,陈某已累计偿还3.5万元,剩余款项正按协议如期履行。在查实被执行人具备潜在偿还能力后,执行法院采取附条件解除强制措施与分期履约监管相结合的弹性方案,既保障申请执行人债权通过分期兑现,又维护被执行人生存发展权。执行法院通过债务化解与信用修复的良性互动,破解了“执行不能”困境,彰显了司法理性与温度。

  在罗某某申请执行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中,罗某某与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在项目工地捆扎钢筋时受伤,造成八级伤残。该公司依法应当向罗某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4万余元。执行法院通过立体查控精准识别企业逃废债行为,以刑事追责震慑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该案得以执行完毕。执行法院通过“线上数据筛查+线下穿透调查”的立体查控体系,有效识别企业通过分支机构账户转移资产的典型逃废债行为,运用拒执罪刑事追责的震慑效应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法院对账户异常流动必查、资金转移痕迹必追、拒执线索必移,有效打击了企业利用关联方规避执行行为。

  在杨某芝申请执行甘某文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8.2万元。被执行人甘某文系80多岁的老年人,其配偶已离世,且有一个聋哑儿子需照料,生活困难。执行法院多次走访,促成被执行人亲属担保和解分期履行,柔性破解涉老弱群体执行僵局。双方和解以来,被执行人甘某文每月都如期履行,目前已履行到位16000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执行法院针对高龄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不足的特殊情况,采取亲属担保方式,激活家庭成员间的扶助义务,既保障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又避免机械执行冲击社会伦理秩序,在涉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案件中体现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在刘某成与贵州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中,刘某成到该公司经营场地打篮球时受伤,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刘某成36948元。执行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该公司未按期履行,执行法院通过“立审执”协同治理逃执行为,督促该公司分两期全部履行到位,该案执行完毕结案。执行法院发挥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协同作用,建立“督促履行前置化、财产查控实时化、惩戒措施递进化”办案思路,在审判阶段固定履行节点,执前督促推动和解,执行全程强化跟踪回访,形成对逃避、拖延执行行为的全过程规制,确保案件依法执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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