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贵州省翰苑木业有限公司虚开发票偷逃税款案
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稽查局根据主管税务机关风险线索,依法查处了贵州省翰苑木业有限公司虚开发票偷逃税款案件。
经查,2021年至2023年,贵州省翰苑木业有限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481份,金额合计3107.37万元,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销售收入458.42万元,造成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120.03万元。2026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翰苑木业公司作出追缴税费款、并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共计254.0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并加收滞纳金。目前,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和虚开发票金额、份数均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该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骗取税收优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少缴税款等行为,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将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持续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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