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肖像·历史人物:清末史学家、书画家罗文彬

  罗文彬(1845—1903),字植庵,亦作质庵、逐庵,自号香草园主人。贵筑县(今贵阳) 人。清末史学家、书画家,云南永昌知府。

  罗文彬家居贵阳田家巷,自幼明敏,读书勤奋。清同治九年(1870),其乡试中举人,次年中进士,官礼部仪制司主事。清同治十二年 (1873),罗文彬终养回籍。

  参与编撰《平黔纪略》

  《平黔纪略》是贵州近代史上一部有代表性的著作,由罗文彬与华阳王秉恩合撰。全书 30 卷,记叙清咸丰四年 (1854) 至清同治十二年 (1873) 年间,清政府镇压贵州各族人民大起义用兵的全过程。体例仿通鉴,以年为纬,以月为经,按月记叙,每年为一卷。其目的是 “以奏折为凭,取备他日国史方略采择”,书中保存了许多当事人和当时的奏章公牍,为后人研究那一段时期贵州军事、政治、历史提供了丰富资料。该书体例严谨,文字简洁,分门别类,贯穿首尾。罗文彬认为咸丰、同治年间贵州各民族起义失败的原因是:“起义军并无长技远志,意在争士田,毁城垣,掠食货耳。胜则群趋,败则各遁。无旗帜、营垒、行列、号令,此其短也。” 他的结论与现代史家的评论几乎一样。罗文彬在贵阳还参与了《贵州通志》的编纂。

  《香草园日记》纪实

  罗文彬学识渊博,著述甚多,除《平黔纪略》《盐法志》《云南全省舆图》《山川水道考》外,另有《家礼便览》《香草园集》《香草园日记》等。尤其是《香草园日记》对贵州贵阳事实记载较多,于地方文献大有裨益。该书对一些历史事件的记载,可补正史之缺,如英国人马嘉理在云南被战杀一案,记载详实,并对李鸿章在此事件中的表现给予充分肯定。他记叙道:“微文相柱中流,挺然以一身当其冲,彼族无厌之求,得步进步,大局不堪设想。若非李鸿章于水尽山穷之时,另劈一路,妥为解围,则决裂必在顷刻,中国疮愈未复,亦非上策。” 在日记中,罗文彬对贵州人都很推崇。他记述了贵阳人石赞清在天津知府任上大义凛然,痛斥英国兵的爱国精神。如实记载织金丁宝为官清正廉洁的事迹,他写道:“丁宫保到蜀,仅随带衣箱二,所过沿途州县,只许供给米数斗、肉二十斤。接事后,凡总督以下陋规及节、寿,皆不许受其馈遗。” 他的这些记述,查阅和使用大量的原始材料,详实可信。还有在贵阳发生的一些事,如缅甸贡象过贵阳、贵阳地震等,在《香草园日记》中均有记载,是一部了解光绪初年贵阳人和事的珍贵资料。

  著述颇丰富,为官有贤声

  罗文彬擅长书法,尤精秦篆、汉隶,其篆书为贵州莫友芝后第一人。其小篆有手抄本《诗经》和《史晨后碑》屏、《朱子格言》屏,绘画有梅、兰、竹、菊册页等传世。

  罗文彬与贵筑县人、书画家袁思韠主持修建阳明祠。清光绪五年(1879),应四川总督丁宝械之聘,其赴四川参与盐政改革,著有《盐法志》。清光绪八年(1882),遵义唐炯任云南布政使,邀罗文彬到云南编撰《云南全省舆图》《山川水道考》,这些史籍经过严格考据,记述详实。清光绪九年(1883),其入京仍到礼部供职,因熟于典礼制度,故朝廷之册封、赠等事务,均由罗文彬酌定,然后上报。清光绪十三年(1887),其任会典馆纂修官。清光绪二十年(1894),其充主客司掌印官。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其升授铸印局员外郎,奉旨铸皇后及珍、瑾二妃金玺并篆文。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其出任云南永昌知府。到任之初,罗文彬向上司提出修城垣、浚水道、办团练、课蚕桑、兴学校、联保甲等要务的实施构想,极受上司嘉许。后他又逐一落实盗贼、省刑罚、薄税敛等利民之事。罗文彬担任永昌知府近两年,境内大治,民众称好。

  清光绪二十九年 (1903),罗文彬病逝于云南昆明,享年 58 岁。

  (资料整理自贵阳历史文化丛书·人物《贵士名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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