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11月4日电 (记者 张伟)记者4日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贵州省民政厅等22部门日前印发了《贵州省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省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不断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着力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水平。

  《实施方案》明确了2025年末、2027年、2029年工作目标:到2025年末,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能够满足失能照护需求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县域内总体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不低于60%。到2027年,县域内总体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不低于70%,农村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到2029年,农村养老机构设施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速发展,县域统筹、城乡协调、符合乡情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及网络更加完善,农村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针对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实施方案》强调,县级层面建设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失能照护专区,配齐护理人员,优化护理型床位功能,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能力。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应达到2星级及以上,到2029年应达到3星级及以上。同时积极发挥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资源和技术等优势,为辖区养老服务提供行业服务示范、技术指导和资源支持。乡镇级层面建设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增强其协调指导、全日托养、居家上门等服务功能,提升区域性服务能力。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乡镇敬老院)等级评定应达到1星级及以上,到2029年应达到2星级及以上。村级层面完善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功能,积极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整合闲置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养老服务站。支持养老机构统筹运营及管理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增强村级养老服务设施服务转介、临时看护、文化娱乐、助医助急等功能。

  《实施方案》明确,要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有序推进机构设施标准化改造,统筹资金、场所等各类资源,按照相关项目建设及标准化改造要求,有序推进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及设施标准化提质改造。强化机构设施专业化运营,建立健全以服务质量为核心的管理服务团队遴选、评估、奖惩及退出机制,逐步推行“职业化院长+专业化团队”管理模式。对长期入住率低、入住对象满意度不高的,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县级直管、县乡共管、政府购买服务、转制为国有企业等方式提升运营水平。深化机构设施规范化监管,民政部门依法落实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做好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提升火灾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其他有关部门依职责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对基础设施设备老化、消防安全条件不达标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因地制宜按程序进行撤并整合。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依职责强化农村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

  在推动医养结合发展方面,《实施方案》强调,要积极推进农村养老医养康养相结合发展,兜底保障性养老机构须配备不少于60㎡的医疗服务用房;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依托医疗服务用房,对相关兜底保障性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延伸点,根据需要安排医生上门坐诊及开展相关巡诊服务。鼓励乡村医生等为老年人上门提供健康监测、康复指导等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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