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14条措施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中新网贵州新闻12月31日电 (记者 周燕玲)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强化生育保险保障、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等14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贵州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在加大生育服务支持力度方面,《措施》提出,强化生育保险保障、完善生育休假制度、落实生育补贴等制度、优化生殖健康服务。全面落实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女职工(包括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生育保险待遇保障,同时巩固提升城乡居民医保未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完善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生育保险政策,推进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各享10天育儿假,可连续或拆分休假;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等免费筛查,提升出生缺陷防治能力。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应用和服务监管,落实定点医疗机构辅助生殖医保报销政策。
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措施》提出,提高儿童健康服务能力,积极引入国家级优质儿科资源,深入实施儿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构建以省、市、县级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儿科、中医医院儿科为主体的高质量儿童医疗服务网络。符合条件的儿童用药按程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在职称评定、绩效分配中对产科、儿科医护人员予以政策倾斜;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优先实现市(州)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新建居住区同步配建托育设施并验收交付。通过场地支持、租金减免、公建民营等方式发展嵌入式托育点,鼓励用人单位自办或联办福利性托育服务,幼儿园向下延伸招收2岁至3岁幼儿,多渠道增加普惠托位;完善托育服务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适当运营补助,推动普惠托育纳入企事业单位职工福利体系,深入开展“医育结合”,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开展订单签约服务。
同时,《措施》提出,落实水电气居民价、税费优惠、房租减免等政策,支持为托育机构提供优惠贷款和托育保险产品等服务,促进托育服务消费;提升托育服务质量,通过高校增设托育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补贴等,依法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资格准入,提升托育服务质量;提高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专家库、资源库,支持高职院校、行业协会、优质托育机构等开发公益课程,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与技能。
教育、住房、就业支持政策精准对接家庭需求。《措施》提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以县为单位推行多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全面落实课后服务,有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提供早到校看管、午餐午休、延时托管服务,有效解决家长“接送难”问题。将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多子女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范围,优化公租房轮候配租和调换规则。针对生育后再就业女性,强化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和创业扶持,推行弹性工作方式,支持用人单位设置可弹性安排工作时间的岗位,鼓励用人单位配建母婴设施、提供儿童托管服务。(完)









